
中访网数据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管理,确保信息及时、准确、完整披露,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票配资平台平台,制定了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》。该制度明确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各部门负责人、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,要求其在知悉可能对公司经营或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时,须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报告,并在24小时内提交相关材料。制度详细规定了需报告的交易事项(如购买资产、对外投资、提供担保等达到特定标准)及其他重大事件(如诉讼、仲裁、重大风险情形等),并强调报告义务人需对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,公司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、警告直至开除等处分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此举旨在规范公司内部信息流转,提升信息披露质量,保障投资者知情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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